document.write('
')
項目概況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天津社保費差異化需求改造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天津市南開區欣苑路欣苑大廈11層1104-1106招標業務一部。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1ZGZC-G-021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天津社保費差異化需求改造項目
預算金額:70.74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保障社保費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順利劃轉到稅務局,針對天津市本地社保費特色化需求,對社保費相關系統和自然人網廳進行相關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為合同簽訂起30日內,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一)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1〕46號)的規定,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
(二)根據《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21〕68號)的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
(三)根據《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21〕141號)的規定,本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
(四)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1〕46號)的規定,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
(五)依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
注: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以上政策不重復享受,供應商對聲明函的真實性負責。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1年11月11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天津市南開區欣苑路欣苑大廈11層1104-1106招標業務一部。
方式:本項目可通過網絡或者郵寄的方式獲取。具體事宜可與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咨詢,聯系電話15022034580;郵箱:liuchunyao@tjjszb.com/15022034580@126.com。
售價:¥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1年12月01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1年12月01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南開區欣苑路欣苑大廈11層1104-1106會議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
2.質疑方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的規定,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存在傾向性、歧視性條款,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在購買招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且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標人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3. 文件獲取和繳費
(1)本項目招標文件通過網絡或者郵寄的方式獲取。投標人須掃描下述 2 項材料與招標文件登記表一起發送至 liuchunyao@tjjszb.com/15022034580@126.com(招標文件登記表詳見附件,自行下載后填寫):1)在有效期內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副本,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2)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投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接受公對公電匯,匯入公司基本賬戶。
代理公司電匯賬號信息:
開 戶 名: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紅旗南路支行
賬 號:0219050104000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