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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11月1日起,多省市企業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上海市:
關于企業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費征收體制改革部署,自2021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一)企業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二)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繳納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繳費人按照現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應繳費額向稅務部門繳費。其中,企業應于每月15日前向稅務部門繳納當月社會保險費,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政策規定代扣代繳;靈活就業人員按月向稅務部門繳費,稅務部門每月11日、21日集中扣款。
三、繳費渠道
稅務部門承接原有繳費方式,同時為繳費人提供“網上、掌上、實體、自助”等多元化繳費渠道。繳費人可繼續使用原社會保險費扣款賬戶繳費,也可通過電子稅務局、單位客戶端、手機APP以及辦稅服務廳等渠道進行繳費。
四、其他事項
由于相關部門需聯合對申報繳費系統進行升級,2021年11月的繳費業務自11月10日起辦理,繳費人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費。
參保登記、權益記錄、待遇發放等業務仍由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負責辦理,繳費人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12333人社服務熱線或962218醫保服務熱線進行咨詢。繳費人在辦理繳費業務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12366稅務服務熱線咨詢。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參照執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0月30日
四川省
小編幫大家把重點劃好了:
1、征收范圍:與上海市一致
2、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1)企業應于每月25日前向稅務部門繳納當月費款,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政策規定代扣代繳。
2)靈活就業人員繼續通過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經辦服務大廳、四川E社保等現有方式和渠道選擇繳費檔次,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稅務部門繳費,具體期限按照各險種統籌區政策執行。
3、繳費渠道:企業的繳費渠道主要有三種,一是單位批扣;二是社保費管理客戶端;三是辦稅服務廳(含政務服務大廳稅務征收窗口)。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通過多種繳費渠道辦理繳費。
湖南省
小編幫大家把重點劃好了:
1、征收范圍:與上海市一致
2、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1)企業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職工各參 保險種的年度繳費工資;
2)2021年11-12月僅需申報新增異動人員繳費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保持一致。
3)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應于每月25日前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繳納當月費款,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職業年金政策規定代扣代繳。
4)靈活就業人員2021年11、12月份按原有渠道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繳費;向稅務繳費人應當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山東省
小編幫大家把重點劃好了:
1、征收范圍:與上海市一致
2、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一)山東省企業社會保險費征收采用“社保(醫保)核定、稅務征收”模式。繳費人按照現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和人員變更登記,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應繳費額向稅務部門繳費。企業應于每月規定期限內向稅務部門繳納當月費款。
(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征收采用“繳費人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或“社保(醫保)核定、稅務征收”模式,由各市稅務、人社、醫保部門聯合確定并告知繳費人。靈活就業人員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稅務部門繳費,具體期限按照各險種統籌區政策執行。